众所周知,早上的噪音最扰民,弄不好还可能影响一天的工作效率和生活心情。不少居民就面临此类困扰,求助属地社区。格格们闻“声”而动,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劝阻调解,还居民一个安静的清晨。
喇叭叫卖
12月4日,机床西社区网格员张玲接到晋安西街4号院居民反映,楼下新开的早餐店每天清晨6点多就开始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叫卖声,非常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,希望网格员帮忙劝阻协调。
张玲接到诉求后,立即前往早餐店调查,发现情况属实,于是立即和店老板进行沟通,告知对方民法典中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法规,他的此举已违规,如再继续扰民要承担责任。商家知错就改,承诺今后不再使用喇叭进行播放。
装修噪声
12月2日,河北里社区网格员褚江接到河北里2号院李大爷反映,连日来每天早上6点多的时候,楼上居民就开始装修房子,机器的轰鸣声经常把自己惊醒,老人十分恼火,和装修工人发生了争执,但效果不佳,因此求助社区。
针对此事,褚江和房东进行了沟通,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装修有相对固定的时间,需要格外注意。房东表示马上转告工人照办。连日来,李大爷表示楼上再没有在早上进行装修。
孩子嬉闹
12月1日,并州东街23号院居民李阿姨致电营盘社区表示,每天早上6时,楼上的孩子就开始嬉闹跑跳,自己和家人数次被吵醒,和对方沟通时两家闹得不欢而散,只得求助网格员。
随后,网格员王惠、郭燕飞到现场进行调解,了解到楼上的2岁幼儿,缺乏自控能力,家长比较溺爱,没有进行过多管束。网格员将两家叫到一起,以民法典相关条例为依据,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。最终,两家人握手言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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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此事,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表示,民法典294条规定,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,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。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不动产权利人(包括居民)有义务遵守国家规定,不得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,适用于居民楼之间、生活小区的噪声污染情形。另外,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,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,先进行警告,警告后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而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9条、60条定义了社会生活噪声,即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。强调了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,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。第70条尤其指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及时劝阻、调解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。所以,社区网格员是真正依法办事,值得点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