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 : 太原新闻网 >> 网上曝光

小区树枝砸车 物业也应担责

来源:太原晚报 作者:记者 韩睿 通讯员 张凤莲 2024年08月19日 09:39

  8月17日早上,一场雷阵雨过后,迎春街18号院内一棵大树上的一条粗壮枝干折断掉落,砸坏了停在树下的一辆私家车。为此,车主和物业提出调解请求。属地迎春社区网格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此事进行调解后,物业对车主进行了合理赔偿。事后,双方对结果都表示满意。

  记者了解到,当时,车主看到被刮断的树枝将自己的爱车砸出凹凸的坑洞,还在车上留下明显划痕后,心疼不已,情绪激动地找到物业要求赔偿。物业人员则认为,大雨中树枝折断是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,并非物业主观失职造成,不应承担损失。于是,双方争执不下,最后想到找社区评理。

  接到求助后,迎春社区网格员仔细查阅民法典相关规定,又咨询了律师,随后给出调解建议:因树木折断、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见到具体的法律规定后,物业负责人态度发生转变,在网格员进一步调解下,表示愿意承担业主修车相关费用的90%。双方就此达成协议,握手言和。

  律师说法

  针对此事,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给出分析解读:根据《民法典》1257条规定,因树木折断、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这一事件中,物业作为树木的所有人,其所有的树木折断、掉落造成业主车辆受损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树木在大雨中折断,虽属于自然原因,但气象部门已提前发布天气预报,物业对恶劣天气应当预见,并采取措施,因此本案不属于不可抗力。而车主明知有大雨,仍将车辆停放树下,未尽到注意义务,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,所以这一调解结果是合理的。

(责编:鄢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