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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对家暴是文明应有之义

来源:太原晚报 作者:马腾飞 2024年03月14日 08:23

  3月7日,太原市首届“锦绣家和·共沐春风”法院+妇联家事纠纷化解研讨会在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中涧河人民法庭召开,太原市妇联和太原中院共同挂牌成立太原市“锦绣家和”反家暴研究实践基地,并举行揭牌仪式。(《太原晚报》3月10日)

  反对家庭暴力是维护平等、和谐、文明的家庭关系的前提,已经成为社会共识,据全国妇联调查数据显示,在中国2.7亿个家庭中,约25%存在家庭暴力,其中90%受害者是女性。面对家暴,妇联、社区等机构只能通过调解来处理,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取证难、周期长,往往不能及时为受害者提供保护。太原市妇联和太原中院共同成立反家暴研究实践基地,建立了妇联和法院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,强化了两部门反家暴工作的业务对接、推进、协调,架设起妇联与法院协作反家暴的桥梁,既加强了妇联工作的力度,又降低了法院工作的难度。

  法院与妇联联动,让法律成为“压舱石”。妇联在处理严重、紧迫的家暴事件时,可直接与法院沟通,通过签发人生安全保护令等民事强制措施,为受害人筑起“保护墙”;法院在审理家暴案件时,可利用妇联与基层及受害人沟通的优势,为案件提供证据、证人等,帮助法院破解取证难等问题,使施暴者接受法律制裁,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。

  妇联借助法院权威,可以进一步发挥“娘家人”作用。对家暴调解时,有法院作为后盾,增加了妇联的权威,增强了调解的力度;配合法院宣传引导,让人们抛弃“清官难管家务事”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等认知误区,在遭遇家暴时不再做“沉默的羔羊”;联合法院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,帮助她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反家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是文明应有之义。除了法院和妇联,还需要公安、社区以及身边每个人的共同努力。

(责编:张佩)